更新時間:2024-03-24 23:48作者:小編
?一:odious是什么意思?用法、例句的意思
odious是一個形容詞,意為“令人厭惡的,可憎的”。它來自于拉丁語“odiosus”,源自“odium”一詞,意為“仇恨、憎恨”。在英語中,odious常用來形容某件事物或某個人令人不愉快、討厭或反感。
odious的音標(biāo)為/?o?di?s/。
odious通常作為形容詞使用,可以用來修飾名詞。它可以表示對某件事物或某個人的強(qiáng)烈厭惡或憎恨。此外,它也可以用來形容某件事物或某個人的性質(zhì)、行為或特征,使其顯得極其不愉快和討厭。
1. The dictator's odious actions caused widespread suffering among the people.
2. The smell from the garbage dump was absolutely odious.
3. It was an odious task, but he had to do it in order to survive.
這是一項(xiàng)令人厭惡的任務(wù),但他不得不做以求生存。
4. Her odious behavior towards her colleagues made her very unpopular in the office.
她對同事的可憎行為使她在辦公室里非常不受歡迎。
5. The odious murderer was finally brought to justice.
五:同義詞及用法
1. hateful:意為“令人討厭的,可惡的”,強(qiáng)調(diào)對某件事物或某個人的極度厭惡。
2. repulsive:意為“令人反感的,令人厭惡的”,強(qiáng)調(diào)對某件事物或某個人引起強(qiáng)烈的排斥和反感。
3. abhorrent:意為“令人憎恨的,不忍卒睹的”,強(qiáng)調(diào)對某件事物或某個人極端討厭和憎恨。
4. detestable:意為“可憎惡的,令人討厭的”,強(qiáng)調(diào)對某件事物或某個人非常討厭和反感。
5. loathsome:意為“可憎惡的,令人作嘔的”,強(qiáng)調(diào)對某件事物或某個人極度厭惡和反感。
odious是一個常用的形容詞,意為“令人厭惡的,可憎的”。它可以用來形容某件事物或某個人令人不愉快、討厭或反感。在寫作中,我們可以運(yùn)用一些同義詞來替換odious,以豐富句子表達(d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odious時要注意語境,避免使用不當(dāng)造成歧義。